李渡镇政府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人:陶仲新 职务:党委书记
闵道毅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电话:0791-8759310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国光大道政府大楼
一、工作职能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内设两办七局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政协的各项日常工作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负责政治协商、统一战线、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后勤等相关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农村农业工作局
职责:主要负责农村发展相关的农业、农机、农业开发、畜牧水产、林业、水利、防汛抗旱、计划生育、环保、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道采砂、森林消防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镇经济的运行分析、统计和协税护税工作;负责企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引进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五、社会事务局
职责: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科技、技术创新、体育、民政、社区管理、广播电视、退役军人、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六、规划建设局
职责: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含农房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财政局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财政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参与镇经济决策,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分配政策;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经有关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村账镇代管以及对镇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费协调金融部门工作,协调筹措各类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负责国有和镇属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责:主要负责县本级下放及镇本级行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土地、住建、规划、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卫生计生、市场监管、城管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九、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办理县本级下放及镇本级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对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交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