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承担着全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重要职责。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宏观调控全县的工资基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实务、党建、信息宣传、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综治等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二)人事管理股。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计划上报及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辞退、辞职等日常业务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工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办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县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指导审核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配合市博管办做好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市专家服务中心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牵头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特殊专长人才的选拔引育工作;牵头落实南昌市“人才新政”的宣传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才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就业监察股。负责拟订全县促进就业年度计划和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指导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县就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参与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六)社会保险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职工离退休、提前退休的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报批工作;拟定全县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贯彻落实企业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委托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和非因公因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办理全县统筹单位职工的离退休和提前工种退休的审批、报批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拟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审批,负责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八)财务基金审计股。负责承担局综合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汇总编制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预决算;指导监督各基金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并负责审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指导,组织监督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曾保斌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56226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