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 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 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贤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办发〔2019〕1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小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积极推进深化教育、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 理顺内外部关系,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落实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大力倡导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负责全县初级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健全县级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和管理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小学的财务计划和基建工作,审查实施校园建设规划和校舍维修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六)负责制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
(七)主管全县各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助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作好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县直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办理部门外事工作。作好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九)协助同级人大、教育督导、监察委和审计机构进行有关教育立法、执法、归口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协助司法、公安等部门和检察、审判机关解决教育纠纷,维护教 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
(十)归口管理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组织承办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制定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地建筑设计及管理。指导、督促、检查乡镇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十三)制订全县性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和综合平衡,组织、指导县运会、其它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核定和公布全县最高纪录。
(十四)依法管理体育经营市场,负责体育事业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业务指导和体育市场及体育彩票发行的管理。负责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 和三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宣传、体育科研、体育史志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开展体育交流活动。组织体育领域成果推广,制定县少儿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抓好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选拔队伍参加上一级体育比赛。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并办理局政务、事务;负责局班子会和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教育体育综合改革试点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处 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呈报和分发工作,负责上级和相关部门来文接收、呈阅、传阅与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 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信息、新闻宣传和文秘、提(议)案、保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 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局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县生源地信用助贷款风险及贴息资金的归集工作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协 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外事工作;负责驻点扶贫工作;负责 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需要综合协调的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与培养;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的调整、配备、考察、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编制管理 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 及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假的报备工作;负责全系统统战、老干部工作和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中小学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研究制定、组织起草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办法);负责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环保教育和人防教育等专项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选用征订和推荐代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毕业证书的核发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的调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体育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捐赠援助款项;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和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 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做好教育年报工作。
(五)基建房产管理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修正及实施;编制上报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及在建工程的月报、年报和其它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运动场、校园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协助做好项目规划报建、准建审批、招投标、工程合同签订、规费减免等各项工作;协助项目学校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的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编工作,做好竣工后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校舍安全使用档案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六)学校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健康、科技、劳动、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以及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有关专业师资培训;负责留守儿童的相关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七)体育股(体育中心)。负责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性体育竞赛规程并 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单项体育竞赛;负责选拔组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竞赛;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体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体育教育。负责全县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全民健身工程的规划、协调、管理工作。协调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社区和村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县各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指导老年体育工作;负责健身气功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等工作。
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管理及维护;指导各类场馆建设;负责规范体育市场经营行为;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发行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的开发管理,监督、稽查体育市场;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简易审批事项的审批;受理、协调部门内部对复杂审批事项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体育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县级教育行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制定并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进行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工作;开展勤工俭学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着装、空白作业本的监管。
(九)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负责全县各类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资质审查、归档备案、统计报表等工作;牵头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办学水平评估、财务审计、教师备案及办学许可年检工作; 指导民办幼教协会工作;监督校车运行;负责教体局招商引资工作。
(十)信访安全稳定股。统筹协调校园安全稳定及信访工作, 协调处置本系统安全稳定重大事件;负责本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防邪反邪、禁毒、“扫黄打非”、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督查全系统综治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承担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日常工作; 负责党员培训、教育、发展、民主评议、党内表彰和党组织关系转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述职评议、党费核定及收缴、下拨工作;负责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进行督导;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洪江涛 职务:县委教体工委书记、教体局局长
办公电话:0791-8566344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进贤县人民大道进贤第二初级中学东南侧约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