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2023)
(一)办公地址:进贤县罗溪镇罗溪街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负责人姓名:方华 职务:镇长
(四)联系方式:0791-85561055
一、工作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根据上述职责,罗溪镇党委、政府设下列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机关建设、文电、会务、调研、保密、档案等综合性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等工作。
(二)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五)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群团、宗教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税收、发展改革、统计及公共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账务管理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方针、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林业、水利、交通、扶贫等工作。承担农业生产、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技推广、粮食增收、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移民安置、脱贫攻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