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乡建设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指导编制村镇规划及村庄规划。
(三)负责对全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已批建设工程实施放线、验线及工程竣工后规划核验工作。
(四)负责依法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按规定移交给县住建局城市建设档案馆进行整理、保护并提供使用。
(五)负责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房屋建设、建筑科技创新、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指导实施,实行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市场准入,建设监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工程评优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管理及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工程建设分包活动和分包合同备案;负责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管理,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负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调解招标投标活动纠纷;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及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管;指导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以及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组织推广建筑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八)负责制定全县建筑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行业建筑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低洼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重大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推进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进行统计、监测,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
(十一)负责做好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立《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各类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和面积测绘资料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补偿安置标准,并负责指导、监督征收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县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十三)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廉租住房租赁配租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以及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实物分配等工作。同时负责全县直管公有住房和租赁和安全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并定期公布;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管理工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明》;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督导工作。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并建立危房鉴定档案;对新建房屋开展白蚁预防和蚁害房屋开展灭治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突袭后果。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行风建设、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住建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发展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人防管理股、消防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建局局属单位有:建设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曾志成
联系电话:0791-85663032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进贤县民和镇人民大道1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