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民政局为县政府主管民政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承担着全县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事务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职责。
一、机构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县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县级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管理工作;推广规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工作,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办福利机构的执业资格认定,指导有关福利机构对“三无”对象和弃婴的收养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审核上报和年度检查,协调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政策。
(八)指导制定全县慈善救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慈善救助工作,监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规,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拟定殡葬管理政策,制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规划殡仪服务设施的整体布局,规范并监督殡仪服务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一)负责全县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对受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统筹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及职能
进贤县民政局内设股室为5个,分别为:
(一)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 安全、信访、普法、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党建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和调研活动;组织全县民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实施与考核评比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全系统直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其职责是: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 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政策,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区划地名股。其职责是: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制定县区地名规划,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地名标准化工作;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城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乡镇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福利股。其职责是: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和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 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做好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工作。协助市福彩中心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做好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其职责是: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乡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民政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指导乡镇的民政行政许可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黄道文 职务: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0791-8562250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进贤县民安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