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镇民政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在镇党委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民政局紧扣“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充分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不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的年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工作
低保工作一直是民政办工作内容的重点,每月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截止到6月底,全镇共新增城镇低保3人,农村低保29人;变更城镇低保11人,农村低保53人,取消城镇低保28人,农村低保104人,共计发放低保金约350万元。截止到6月底,全镇共有低保户588户,998人,6月共发放低保金额591791元:其中城镇低保户160户,合计273人,6月份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76505元;农村低保户428户,合计725人,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1528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享受低保人数同比减少约11%,发放低保金额同比增加约27%。在4月份按照上级县局要求,对全镇所有的低保户进行了提标,我镇的低保享受金额平均差提高到了550元/月/人。今年的低保年检和专项治理,预计在下半年开展。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是民政办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全面摸排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排留守儿童人数,每月进行动态管理,截止到6月底,李渡镇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孤儿1人、留守儿童28人。今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享受金额由去年的128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如享受低保人员需减去低保金额,余下的金额汇入儿童本人的社保卡内)。
(三)婚姻登记工作
同时,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断规范并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台账。
(四)农村特困户和敬老院管理工作
截止6月底,上半年发放特困户救助供养费和护理费共计约47.76万元,从2023年1月份开始,特困户救助供养费由原来的1120元/约提高到1190元/月;自理特困户的护理费提高至100元/月,半失能特困户的护理费为370元/月,失能特困户的护理费为1480元/月。全镇共有特困户57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户共计14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共计41人;城镇分散供养特困户2人。
(五)农村和社区离任“两老”人员审核工作
截止6月底,因去年政策的变动,规定“享受了社保人员不再同时享受离任“两老”待遇”,去年过世3人,全镇现共有十年以上离任“两老”人员的只有7人,待遇420月/月,上半年共计发放“两老”补助资金约1.76万元。其中农村离任“两老”7人,社区离任“两老”0人。
(六)老龄工作
今年二月底民政办对全镇范围享受80岁以上高龄补贴的对象进行了年检审核,于3月份完成了年检工作989人,取消了死亡和联系不上的高龄老人23人,并且在每月对高龄老人进行动态管理,上半年共计发放高龄约71.95万元。截止至6月份,目前全镇共有80岁以上老年人1025人,其中80-89周岁871人,90-99周岁151人,100岁以上3人,2023年对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由政府出资投保居民医疗保险,已完成投保人数达2800余人。
(七)残联工作
截止至6月份,已办理残疾证人员共计751人,其中享受残疾人两项为574人,上半年共计发放金额约451220万元。;残疾“民生工程”精神病人购药补助发放27人,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1人;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品)配发9人;残疾人康复假肢项目救助对象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已全面落实,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将享受同等标准补贴,不再有差别。全镇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时动态数据管理。
殡葬改革方面:按照进办发〔2018〕11号文件:《进贤县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县民政局宣传好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火葬。2023年1月-6月,我镇共有137人死亡,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慈善救助方面:2023年农商银行助你圆梦慈善救助活动,上报贫困家庭高考优秀学子(一本以上)3人,每人获得5000元助学金;上报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1人,获得救助金额在3000元。搞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和福利彩票公益项目申报,坚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做好慈善救助工作。
居家养老方面:2023年上半年以来,养老服务业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在上级部门、本镇党委、政府以及本地乡贤的关心支持下,全镇14个村委会均设立了农村居家养老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示范试点覆盖率将达到100%。颐养之家都配置了冰箱、彩电、空调等必备生活用品。其中,文丰、大桥、松山都获得了市级“党建+”农村居家养老示范点的称号和相关资金支持,今年上半年共有4个正常运营的颐养之家也均申请了市级的养老助残补助。
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县局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项惠民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3年下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的新理念,为民服务,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全面搞好民政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作出更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