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打击和遏制我镇成品油市场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违规,消除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等各类安全隐患,联动各有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形成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集中专项整治行为时间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外来油品、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油库、流动加油车辆等。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力开展,现成立李渡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陶仲新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支雅娟 副镇长
副 组 长:汪 洋 党委副书记
胡茂华 纪委书记
邹常恒 武装部长
姜结文 司法所长
徐卫华 综治专职副主
徐志平 派出所所长
李小兵 市管局李渡分局局长
成 员:邱碧文 党政综合办主任
赵细先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付绍勇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渡分局所有
成员、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小兵兼任。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及防范非法油品进入我镇
强化我镇沙、石场等交通要道入口管控,重点查验成品油出库单、发票和油品质量,严禁外地非法油品流入,并且随时抽检我镇运油车辆。
(二)重点查处车辆的非法运输,非法经营行为
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有资质车辆非法经营油品行为。
(三)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
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查处非达标油品、价格违法等行为,对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六、步骤安排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分为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0年12月15日至1月30日):广泛宣传、调查摸底。
充分利用我镇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氛围。动员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收集非法经营成品油线索,确定打击重点。
(二)第二阶段(2021年1月30日至4月30日):严格执法、全面打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之前确定的排查线索及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大力度,对存在违反规定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对非法经管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第三阶段 (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检查总结,巩固成果。
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察,确保各相关单位严格执法、打击违法经营。构建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违法经营,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要充分认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担当,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采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全面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调度安排整治重点。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工作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措施的进行通报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
发动全镇力量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通过网络营造氛围,调动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曝光典型案例,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要将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尤其是在公共场所等重点 区域悬挂标语,使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无处藏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