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乡农村低保年审方案
2013年,三里乡低保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落实民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
(一)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按照县民生工程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
(二) 以全面推开核对工作为目标,不遗余力做好核对各项基础性工作
主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按照核对信息系统横向对接各成员单位,纵向对接县、乡镇、村委会,做好区划信息、人员权限信息的基础资料收集,组织人员参训,系统运行、上线工作。
(三)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
1、严格执行低保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户为单位原则,坚决纠正“保人不保户”、“合保户”的做法,禁止不分经济条件好差、不论贫困面大小按人口总量派发低保“指标”的做法。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村委会和居民密集地、农村自然村低保公示力度,严格按照公式要求、时间开展公示工作。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四)以“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
坚持按照常补对象每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的方法,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今年我乡低保年度审核安排如下:
1、审核对象
三里乡所有低保对象
2审核方法和步骤
村委会、乡镇民政分管领导会同民政办工作人员与低保对象100%见面了解情况,填写“2013年农村低保年度审核花名册”。
严格按照低保年审时间表(附件1)完成工作。
经村委会评议小组、乡镇低保评审工作小组逐村逐户评审,确定拟保留、取消和变更对象。
3、审核重点
以下人员原则上应退出保障范围:
死亡人员;
家庭中无重病、重残,且主要劳动力具有劳动能力的,生活水平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领取养老金,生活水平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子女有供养能力的低保对象;
享受成员中的成年子女(指年满16周岁且未读书人员);
其他认定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
三里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