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街道机动车保有量、道路通车里程、交通运输持续增长的发展形势,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切实压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贯彻落实《进贤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执法监管、智能管控、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事故预防水平。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从“人、车、路、企、单位”五大维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分析,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科学管控,综合治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强化提升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管理方式、安全设施、科技应用等手段,推动形成“党工委领导、街办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
——落实责任,闭环管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三、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各村委会、社区、企业单位、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职责,通过源头治理与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街办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徐立任组长的街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街办应急办、交通办、综合执法队、文卫办、民政办、工业办、农业办和各村委会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交通办,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长分管交通领导王永祥同志兼任,具体承担街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见附件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街办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街办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每月召开治理工作调度会议,查找短板不足,推进重点工作,狠抓隐患排查和源头治理各项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或部门:街办办公室、交通办)
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分工,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在数据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机制,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水平。(责任单位或部门:各成员单位)
3.夯实基层治理责任。各村委会社区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小组,街道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委会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源头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不断夯实“最后一公里” 的治理责任。(责任单位或部门:各成员单位)
4.建立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 1 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街办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属地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现场后负责协调配合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场站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工业办、应急办、交通办)
6.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死亡事故进行通报,对于事故多发村委会社区、企业,以及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较大风险隐患,建立挂牌跟踪机制,形成高位推动效应。(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工业办、应急办、交通办)
7.建立安全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各项措施推进情况和事故预防效果进行每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并纳入街办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考核结果定期上报县道专委。(责任单位或部门:交通办)
(二)强化车辆安全风险治理
8.强化车辆登记管理。排查对象为本村(社区)合法营运客车、货车、非营运普通客车、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为三轮车,在排查基础上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全信息台账(含车辆类型、车辆检测情况、车辆使用性质、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9.加强车辆日常监管。加强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的隐患清零整改,发现隐患车辆要及时报告街道交安办。(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10.加强工程作业车治理。对境内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车)、重型自卸货车(砂石料车)车身尾部悬挂放大车牌,在驾驶室喷涂“右转弯停车再起步”等提示标语,在车门右侧粘贴“视线盲区,请勿靠近”等警示标语,并安装右转弯语音提示设备。鼓励在驾驶室内安装危险驾驶行为自动识别和报警装置。加强对城区道路园林、洒水、清扫等作业车辆的安全防范教育,提升车身防撞和反光性能,合理安排作业时段,规范作业流程,防范事故风险。(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1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对境内农业机做到底数清,杜绝违法上路。(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四)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改
12.加强道路规划设计。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充分征求部门意见,规范设计公交站台、隔离花圃、园林绿化、道路开口、路口宽度,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设计、验收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同时确保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农业办)
13.推动设施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对管养范围内的车行道立柱、桥墩、隔离栏、电线杆、路灯杆反光标识安装完好率达100%,完善路口路段夜间路灯照明设施。(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14.加强路侧险要路段安全防护。对于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高等级公路、桥梁、高架出口匝道等路侧险要路段,按公路设计规范,增设防护栏或示警桩、示警墩,以及减速标线、车道边缘线等设施,对于公路基础条件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可临时性设置拦挡警示设施,加强诱导提示。对近年来发生翻坠死亡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设施。(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15.加强违法占道整治。各村委会社区应全面排查在道路内违法摆摊、赶场赶集、庙会活动等“马路市场”,以及农忙晒谷、流水席、红白喜事、殡葬占道、民俗活动、占道会展等各类违法占道安全隐患,通过强化路段管控、依法取缔搬迁、加强宣传劝导、 推进移风易俗等措施,强化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民政办、综合执法队)
16.加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道路施工联合报备制度,加强道路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沟通,杜绝随意施工、建而不报等现象。督促道路养护作业单位、施工企业和人员严格规范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锥形筒和发光灯具,并落实专人负责道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行人、非机动车路权,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17.突出特殊时段隐患治理。要在雨水季节、汛期加强对沆洼水毁、泥石流等路段的专项排查。加强对冰雪、暴雨等恶劣天气的提前预警,对易发生冰冻打滑、严重积水的路段和桥梁隧道,要强化安全警示和交通管控。加强对农忙季节的专项治理,加大对占道晒谷、秸秆焚烧烟雾影响行车视线带来的安全隐患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农业办、综合执法队)
(五)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
18.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逐步清理挂靠经营的交通运输企业,严禁新增挂靠交通运输企业,切实防范减轻、逃避行政刑事处罚的现象。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以合作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19.健全道路运输行业退出机制。对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义务,事故多发频发,且不按要求整改的行业企业,积极配合开展依法联合惩戒,完善道路运输行业预警及退出机制,切实净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六)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20.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倡导鼓励中小学校结合人防工程,建设、改造地下停车场地,在上下学时段对接送学生车辆开放,避免占用道路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学校周边秩序管理,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通行环境。(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文卫办、综合执法队)
21.深化“一盔一带”行动。大力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头盔,将农村地区摩托车头盔佩戴率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考核范畴。(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22.统筹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全面落实乡村公路“路长制”,统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推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农机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切实推动“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平安建设办)
23.集中治理平交路口隐患。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工程, 科学开展平交路口渠化改造,不断改善道路通视条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对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增设完善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设施。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24.加强农村交通秩序整治。积极配合交警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依法查处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遮挡号牌、假牌套牌、无牌无证,以及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出行环境。(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综合执法队)
(八)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25.营造交通安全浓厚氛围。通过农村广播、网络及新媒体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广泛设置插地广告、电子走字屏、宣传橱窗(栏)等实体类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在农村广泛设置大喇叭,营造安全出行氛围。(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宣传办)
26.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结合“法律六进”宣传,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组成交通安全宣讲团,加强对交通安全法律、安全驾驶等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宣传办)
27.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制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课件教程,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劝导不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不断培养学生家长良好出行习惯,不断夯实市民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基础。(责任单位或部门:文卫办、宣传办)
28.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建设,每个行政村要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通过广泛设置大喇叭、 运用安全宣传车等对各行政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责任单位或部门:文卫办、宣传办)
29.深入开展减分行动。广泛宣传12123学法减分,提升广大居民学法用法自觉性。同时,依托文明交通治理站,全面推广交通志愿者执勤劝导减分活动,提升安全教育体验效果。(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文卫办、宣传办)
30.建立安全风险抄告制度。对主责以上伤人事故、同责以上亡人事故、事故频发(3 个月之内发生 3 起及以上事故)情况,以及酒醉毒驾、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违规超车变道、未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抄告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社区,同步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及车辆所属单位,并建立抄告处理、反馈及考评机制。(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九)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31.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恶劣天气、突出事故交通预警处置预案,积极推动气象监测预警、交通运输调度、公安交管指挥、消防救援处置的互通融合,缩短应急处置的时间、环节,切实降低事故风险。(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十)健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32.严格交通事故调查。要结合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推动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盲区漏洞。(责任单位或部门:所有成员单位)
33.加强督导问责。要通过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督导检查和考核考评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责任单位或部门:村委会、社区、交通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压实管理责任,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持续健全完善人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建立专项安全治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各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责任督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进贤县民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民和街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
组 长:付 伟 党委副书记、街办长
副组长:刘 冰 党委副书记
方敏捷 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
黄 海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晓辉 城管(党委委员)
车臣帅 副街办长
翁慧玲 人大副主席
王永祥 司法所所长
陶小平 自然资源和规划
吴育平 民和派出所所长
刘建光 新区派出所所长
缪文祥 星火派出所所长
江 廷 民和交警中队
成 员:谭街上、甘晨露、雷同明、邓鹏玲、何卫兰、吴三玉、王杰、熊永建、汪宏兴、胡文锋、夏红娟及各村(社区)书记。
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民和街办交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领导王永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街办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