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强降水风险防范应对,着力提升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工作水平。
第二条 1小时叫应指:气象部门监测已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致灾的强降水天气时,乡镇相关责任人收到气象部门强降水“1小时叫应”风险预警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工作。
第二章 1小时风险叫应
第三条 按照启动标准,以梅庄镇1小时、3小时、6小时实况面雨量,或是过去3小时实况面雨量加上未来1小时预报面雨量,或是雨量站1小时、3小时、6小时实况点雨量达到一定量级进行综合研判。当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时,梅庄镇启动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直至降雨停止或明显减弱为分散性阵雨。
第四条 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方式为电话叫应。
主要内容:过去1小时、3小时或6小时强降水实况,未来1小时强降水将发生的区域和降雨量。
服务对象:乡镇党政负责人;红色预警等重要信息叫应到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高风险地区的村(社区)责任人。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五条 收到气象部门1小时风险叫应后,重点落实以下响应措施:
1.党政办:及时转发1小时风险叫应材料至乡镇领导及各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调度有关单位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抽查到部分降雨较大的行政村;及时向县防办报送重要的1小时风险叫应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强化与上级水利部门、水文部门的对接。
2.应急办:强化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队伍准备,强化安全监管。
3.村(社区):做好中小水库(水电站、山塘)巡查防守、水库调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等相关工作,结合相关预案组织做好人员提前转移避险工作。
4.综合执法队:统筹牵头做好内涝等灾害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
5.各学校:指导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醒,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学等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对象信息收集更新,并根据有关规定报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服务对象信息表样式详见附件2。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雨量实况和预报数据为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