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乡防汛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防汛减灾体系,提高洪涝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灾减灾保障。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初步预测,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降雨集中期,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偏多,部分江河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部分支流及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发生。后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保持“有水无水当有水防,大水小水当大水防”的警醒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尤其要抓紧行动、加快落实汛前准备工作,真正把各项任务细化、实化、清单化,把各项措施抓早、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充实防汛抗旱物资和装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公示重要圩堤和小(二)型水库等工程相关责任人,把责任压实到岗、到人,任务分解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工程调度、转移安置等每个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监测研判。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水情的形发展变化,及时掌握受灾情况;要规范报送各类信息,突发状况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气象、水文等部门要滚动预测预报,重点做好降雨落区、洪水涨势、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等精细化预报,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准度,为各级防指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联合会商,提前分析研判,超前部署防御,做到信息实时共享、汛情及时通报,特殊时段要加密会商次数。要根据预报和会商情况,认真做好警示提醒,利用多平台、多渠道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到受威胁区域和人员的全覆盖,督促各相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防灾避险。
三、强化隐患排查。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既要关注重点工程、重要设施、重点部分、重点人群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还要重视水工程建筑物、历史出险点、低标准工程等薄弱环节,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薄弱环节变成安全隐患甚至引发险情事故。对已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强化整改治理,制定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确保入汛前整治到位。
四、强化重点防御。要突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乡村内涝、小(二)水库、在建涉水工程等防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提前防范应对。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提前转移制度,按照转移对象、步骤、方式、责任“四个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特别是预警方式、责任人员、重点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场所等。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紧盯圩堤防、水库,尤其是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严格度汛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工程巡查,一旦出现突发险情和紧急状况,要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及时做好抢护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避免小险变大险,大险变大灾。
五、强化部门联动。要坚持乡防指统一领导,加强指挥调度,分工合作和协同配合。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全乡上下“一盘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密联系、密切合作,共同承担乡防指各项任务。汛期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乡防指安排部署,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工作组,集中联合办公。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