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落实学校监督管理、学生自我管理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做到教育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强化防溺水教育工作,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平安进贤”为目标,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22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学校防溺水及交通、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为切实抓好我乡学生安全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阳集乡中小学生防溺水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文卫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 卓 乡党委副书记
胡鹤钱 乡党委副书记
胡国宁 乡人大主席
帅开明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吴 辉 乡纪委书记
罗 强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万会文 乡党委委员
黄志兵 乡党委委员
李赛彬 副乡长
罗 艳 副乡长
占贵凤 副乡长
成 员:艾 斌 三阳集乡中心小学校长
熊跃祥 赵埠初级中学校长
张继国 乡派出所负责人
各村委会书记
三、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辖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乡宣传办(责任人:帅开明)
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二)乡综治办(责任人:胡鹤钱)
1、加强对中小学生、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督促各村委会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列入安全日常管理范畴。
2、负责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督导检查,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整处理,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协调调度因中小学生溺水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维护稳定工作。
(三)乡派出所(责任人:张继国)
1、根据上级部门研究制定的中小学生、儿童溺水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和应急处置。
2、对因校外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学生意外事故到学校进行滋事、闹事的人员要及时出动警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四)乡水务站(责任人:涂雄华)
加强水库管理,对辖区水域统一编号,并责成辖区各类水库、圩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同时要求水库、圩堤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中小学生不要擅自下水。
(五)乡建办(责任人:万会文)
加强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坑)等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乡民政所、妇联、团委、关工委(责任人:胡鹤钱、帅开明、付明亮)
负责开展好家庭教育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等活动;利用各级“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课后服务开设系列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课程,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组织“五老”人员、志愿者开展水域巡逻巡查和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关爱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人:李赛彬、艾斌、熊跃祥)
1.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2.以家校互动信息平台、电话或家访等形式确保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到位,强调安全监管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思想观念教育,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对各阶段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到8月31日。
3.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5分钟安全教育铃声、主题班会、宣传栏、班级QQ群互动、学生签名承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对学生每堂课、特别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的到校,学生出门、到家时间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层层落实责任。
5.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6.利用进贤教育信息网、学校网站等网络媒体密集开展播放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7.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后,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及时处理善后、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学生家长做好意外伤害理赔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8.校长、书记及校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措施未落实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村(居)委会(责任人:各村书记)
1、各村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要充分发挥各村委会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2、各村委会成立巡查组,加大对校园周边及池塘、水库、江河、水坑等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堵塞监管漏洞。
3、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辖区所有水域进行统计管理,统一编号,落实承包责任到人,每个水库、坑塘,每段河道、沟渠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做到专人巡逻值守。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4、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村(居)委会包干责任到人,由就近的村(居)委会安排建立溺水救护防护队,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
5、对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学生父母,要求其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代为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生父母也要经常与其沟通对接,督促提醒。
四、严格要求,强化落实。
一是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我县往年的学生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群发的势头,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联系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学生假期安全工作沟通和对接;不断强化对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校讯通、告家长书、家访等多种渠道,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二是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联防群控机制。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订对策措施。各村委会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细化管理,加强防范。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近期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指导各村委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家庭监管。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要多形式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有益活动,减少因缺少家长看护而导致的溺水事故。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刊播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宣传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知识。
三是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所在学校、事发地所属单位获悉后须在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乡政府口头汇报,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不得贻误,不得漏报、瞒报。乡政府、教育、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对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将严肃追究各村、各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阳集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