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镇关于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毫不松懈抓好我镇春耕备耕,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稳粮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目标任务
(一)压实稳粮责任,落实生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各村委会要确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镇村各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各村委会要把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确保粮食播面和产量不低于去年水平。各村委会要重点抓好早稻生产,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1.95万亩以上。
(二)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层层背书确认。各村委会建立村级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台账具体到村小组,经村书记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前报乡政府备案;镇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台账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指导督导,对任务落实不力的村委会在全镇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二、落实藏粮于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保证用于粮食生产,优先种植“双季稻”,不得违规在功能区内建设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切实纠正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苗木等现象,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各村委会要对防止耕地抛荒工作负总责,对弃耕抛荒地要建立村抛荒地台账,抛荒一年的实行书面通知,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纳入补贴范围,实行销号管理。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户进行耕地流转,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常年抛荒耕地,在保障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
三、坚持藏粮于技,提升粮食结构和单产水平
(五)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继续扩大优质稻比重,积极推广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强的优质稻品种,力争2023年全镇优质稻种植占比达到70%。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旱粮,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种植,鼓励利用园地、15度以下的山坡地间作套种旱粮作物。
(六)加强技术服务力度。开展早稻高产高效模式示范建设,管护好早稻生产示范片并建立台账,推进良种良法相结合、农机农艺相结合、田间课堂相结合,提升早稻种植水平。积极推广双季机插(抛)、再生稻、“籼改粳”、抗旱栽培、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高质高效技术,关键农时开展田间观摩和现场指导服务,提高种植科技水平。
(七)提高水稻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收、机烘等农机技术集成组装,创建集“全程机械化与信息化服务、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农机维修保养与存放、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支持新型主体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鼓励发展机插秧。开展水稻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种)等瓶颈问题。
四、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八)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经营权集中有序流转,整合各级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加大对5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早稻生产的奖补力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和大学生投入粮食生产,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壮年种粮大户队伍。
(九)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农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推广耕、种、收、防、烘、储、加等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或单环节的大田托管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五、强化综合保障,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
(十)全面落实稳粮惠农政策。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稻谷补贴政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季稻轮作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早稻倾斜,提高早稻补贴标准。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工作,及时申请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坚决保障“种粮卖得出”,有效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底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对育秧、机插等短板环节机具开展市级累加补贴。确保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的各项补贴、救灾和保险理赔资金落实到种粮者手中。
(十一)加强财政、金融和保险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足用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政策,不断创新适合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落实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政策性水稻保险,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按照灾害国标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
(十二)积极主动做好防灾减灾。树立“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及早研判全年气象条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农情灾情调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防汛抗旱作业力度,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十三)强化督导考核,提高粮食生产绩效比重。建立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加大粮食生产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分值权重,重点对各村委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完成情况,示范点建设,耕地抛荒台账等进行考核,尤其是要加大对早稻生产的考核力度,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村委会评先创优挂钩。
附件:1.2023年张公镇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2.进贤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张公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