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参保人陶某某,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因外伤就诊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八医院,由此产生的医疗总费用共计26546.40元,该参保人隐瞒实情,导致医疗机构直接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19077.85元, 处理结果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南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我局向宋某某追回违规保销的医保基金19077.8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077.85元已全部追回。案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