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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jxxybj--2024-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1-31
    名  称: 2024年1月份案例曝光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1月份案例曝光

    2024年1月份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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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2023年4月27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县惠倩精神病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9498万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9498万元,处行政罚款15.9498万元。
        案例二
        2023年9月25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0.2621万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0.2621万元,处行政罚款0.2621万元。
        案例三
        2023年10月13日,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岚湖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05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05元,处行政罚款805元。
        案例四
        2023年10月16日,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县中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61.54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1.54元,处行政罚款261.54元。
        案例五
        2023年10月13日,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康顺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检查、超说明书用药、无指征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22.47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22.47元,处行政罚款422.47元。
        案例六
        2023年10月16日,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县梅庄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说明书用药、入院指征把关不严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78.73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78.73元,处行政罚款978.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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