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进一步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卫健工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贤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结合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廉洁从政、规范从医、损害群众利益等三个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廉洁从政方面
1.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准入、医疗设备、试剂耗材、后勤货物服务采购、基建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的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以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形式的商业贿赂的问题。
4.利用医院评审、医务人员资质认定以及医疗美容、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设置、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及检验检测、基因检测等审批和业务监管方面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5.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问题。
6.违规接受捐赠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7.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的问题。
(二)规范从医方面
8.医疗机构及科室负责人彼此勾连形成“小圈子”,在招采的决策环节规避“三重一大”制度安排,搞“一言堂”。
9.医疗机构或者其内部科室违规出租承包科室,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10.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虚假宣传、无证行医等行为。
11.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物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付费活动的问题。
12.参加未经申报审批由生产经营企业主办或者协办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违规收取讲课费、产品宣传推广费等费用。
(三)损害群众利益方面
13.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问题。
14.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15.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的不正之风行为。
16.利用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17.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
18.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个人医疗信息的行为。
19.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推销一次性生活用品、保健品、院外护工服务、出租陪护床、“黑救护车”、保险等产品或服务并从中牟取私利的问题。
20.以牟取利益为目的,推销非免疫规划类疫苗、非免疫规划类疫苗接种捆绑搭售体检套餐、将治疗性生物制品等非疫苗作为疫苗推荐使用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履行正风肃纪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加强对集中整治的全面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实分管部门、领域整治工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二)委信访监察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专责,加大对本单位违纪行为处置力度,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监督,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遵纪守规。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梳理近年来收集的群众反映、检查发现、上级转交办的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进行“过筛子”,做好积压问题线索清理工作。同时,要总结归纳问题产生原因,在制度机制、日常管理等方面找准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医疗卫生行业有序发展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息息相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二)聚焦案件查办,强化震慑力度。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排查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分类处置。对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的问题,从严查处、查清查透;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果断立案,迅速突破;对疑难复杂以及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提级办理、集中攻坚。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彻底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狠抓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迅速开展行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深入做好“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严格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深入查找影响群众看病就医的堵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问题,严明整改责任,建立整改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前后半篇文章”有效衔接。
(四)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整治质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上下联动,进一步健全请示汇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步调一致的工作氛围。要加强监督问责,对认识不足、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机构和个人,要提醒督促;对隐报瞒报、纵容包庇、推卸责任的,要严肃追责;对顶风违纪或者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甚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少华 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县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 邬文龙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健委副主任
姜 华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健委副主任
邹清水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江西省人民医院进
贤医院党委书记
李小斌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莉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
宋翠翠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 明 县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付兴和 县卫生健康委一级主任科员
高进华 县卫生健康委一级主任科员
颜金贵 县卫生健康委二级主任科员
万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三级主任科员
郑琦明 县卫生健康委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成员: 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信访监察室),姜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雷美华、邓云侠,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调度、督查督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