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赣食药监科〔2014〕25号)、《2019年南昌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洪食药监字〔2019〕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方案目的:对进贤县范围内食品的质量状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
三、工作原则
(一)规范性与公平性相结合
(二)科学性与靶向性相结合
(三)均衡性与覆盖性相结合
三、抽检数量和方式: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数和食品抽样标准抽样
四、抽样部门: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
五、抽样结果公示:由资质合格的检测机构对抽样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公众公示。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进贤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