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权限内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二)办理单位:南昌市进贤县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窗口:进贤县行政审批局农业事务3号窗口
(四)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0791-85695017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书
(三)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
(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含相关图纸)
(五)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六)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文件
(七)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水事权益的,应提交有关协议书。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科室负责人审查→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对关于×××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一)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三)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四)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五)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六)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七)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
(八)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