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68号令)、《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三、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3. 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
4. 规划条件通知书,标有近期现状、划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道路红线的地形图三份(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1:500或1:100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及相应ARCGIS面文件;
5.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6.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和办事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出件
五、办结时限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上级审查、材料补正、专家论证、批前公示、听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ncjx.jxzwfww.gov.cn/col/col61122/index.html?flag=gj&itemCode=360124-000201011000-XK-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