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
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民府文〔2022〕14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进贤县人民政府抄告单》(进府办抄字〔2009〕97号)和《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建设的批复》(进府办字〔20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2202-360124-04-05-510832
二、建设地点:进贤县人民大道以南,嘉禾路以西地块
三、项目建设单位: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云桥村委会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采用6F+1框架结构,项目占地面积576㎡,建筑面积3456㎡。通过打造农家书屋、书画室、文体活动室、道德讲堂等功能室,有效改善城中村村民的生活环境条件。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6月-2025年6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920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民和镇云桥村委会自筹。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一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
此复
进贤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8日
抄送: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进贤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