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9日审议决定,任命:
李明诚同志为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万华东同志为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朱斐倩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饶伟明同志的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洪旭昌同志的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光辉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李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进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