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预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秩序,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现制定《进贤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进贤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建成(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樊慧平(主任科员)
李 剑(主任科员)
副 组 长:章国华(主任科员)
余志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启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亮斌(主任科员)
吴江波(局党委委员、城市运输管理处主任)
胡同忠(副主任科员)
艾小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 长:胡建成(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樊慧平(主任科员)
李 剑(主任科员)
副 组 长:章国华(主任科员)
余志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启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亮斌(主任科员)
吴江波(局党委委员、城市运输管理处主任)
胡同忠(副主任科员)
艾小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詹小国( “五车办”执行主任)
邬 松(运管所所长)
谢国辉(公路管理站站长)
吴志强(质监站站长)
熊青红(渡口站负责人)
吴 俊(局办公室主任)
郑占秋(综合科科长)
万结辉(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刘 华(法规科科长)
朱志红(工会主席)
罗南娣(妇女主任)
黄爱琴(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局办公室,樊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良炜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3576101082),值班电话:85651689。
二、各部门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传达,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值班值守安排工作,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
局综合科:负责完善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解决因疫情产生的信访事项,开展相关维稳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问责
县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县城汽车站配置使用各类体温检测设施设备;督促县城汽车北站旅客人群的体温筛查工作;督促落实汽车北站汽车站、镇村公交车辆消毒和通风制度。
县渡口管理站:负责督促三里乡、梅庄镇对渡口、渡船配置使用各类体温检测设施设备;督促渡口、渡船旅客人群的体温筛查工作;督促落实渡口、渡船消毒和通风制度。
县城市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全县对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场站、车辆配置使用各类体温检测设施设备;督促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旅客人群的体温筛查工作;督促落实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场站、车辆消毒和通风制度。
其他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科室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加强与客车、渡船行驶沿线的当地卫生部门的联系,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二)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止疫情扩散工作,在行进中的客车、渡船上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司乘人员要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1、迅速将该人员与其他乘客隔离,并采取通风、戴口罩消毒等措施,防止扩散;
2、迅速与最近的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并按卫生防疫部门的指示做好相应的工作
3、将与病人同一车厢或同船的乘客以及其他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严把进站旅客关,各客运站(场)、渡口客运站要加强对进站旅客的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后,要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对怀疑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要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拒绝检查的,可以拒绝其上车上船。
2、对经卫生检疫部门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应迅速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对其进行隔离、处置。
3、对与该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登记,登记材料交相应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按规定处理。
(四)加强对营运客运车站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1、对营运客车要求每趟彻底打扫卫生并进行消毒,确保卫生状况良好,确保车内通风系统正常。
2、在客运站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或疑似以病人,要尽快对发现病例所涉及的交通工具进行彻底消毒;营运车辆的卫生消毒等工作由运管所、城运处组织稽查人员到站场督查,落实到位。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客运站、渡口站以及各营运客车、渡船一旦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旅客,在采取临时隔离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请卫生防疫部门迅速对病人进行隔离和治疗,不得缓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