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病工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灾减灾防病保障。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降雨集中期,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偏多,部分江河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部分支流及中小河流可能发生大洪水,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导致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洪涝和内涝,后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进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防病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将救灾防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卫健委对全县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成立救灾防病领导小组(附件1),委各挂点领导负责挂点乡镇的救灾防病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防汛救灾防病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和值班制,确保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洪涝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根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救灾防病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做好救灾防病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强化队员的专业技术、应急处置、自我保护等能力培训。要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消杀药械和医疗药品的储备,对现有救灾防病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进行认真检查,对储备不足和失效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本单位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消除灾害隐患,切实做好防洪防涝工作,保障人员、房屋、药品、设备和车辆安全,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及辐射源使用和保藏管理,避免因洪涝灾害发生次生灾难事故,保障自身医疗卫生工作安全。
三、做好网络信息监测。
委疾控科、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定期浏览相关信息,发现灾情疫情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
四、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灾情发生后,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工作,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态,及时发现可疑情况,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对发生严重疫情的乡镇实施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洪涝灾害期间,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主动发现疾病流行、暴发的趋势,重点掌握急性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钩端螺旋体病、流感等疫情动态,做好疾病预警工作。
五、全面开展防病治病。
灾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一要组织发动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全力投入疾病防治工作。开展灾后防病的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简便易行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向群众宣传灾后防病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要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蝇鼠害,消除虫媒孽生,消除疾病发生隐患;三要深入开展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清洗消毒工作,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四是县、乡镇医疗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巡回医疗,做好受灾乡镇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五是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传染病的防控业务指导,提高受灾乡镇传染病防控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旦发现异常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迅速启动卫生监督。
灾情发生后,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加强对受灾乡镇集中饮用水生产单位的督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并配合县卫健委严厉查处相关单位失职、渎职等行为。
七、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委疾控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安排,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现象发生。灾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数据及时准确,每日下午5:00前向委疾控股汇总上报《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同时要将受灾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附照片和影像等资料一并上报,委疾控股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并通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综合其它灾情信息,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全县救灾防病信息。委汛期救灾防病24小时应急值班联系电话:0791—85657850
附件:1.县卫健委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3.县卫健委抚东堤(文港段)防汛工作队成员名单
4.县卫健委2023年防汛点医疗防疫责任单位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县卫健委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少华 主 任
副组长:邬文龙 副主任
姜 华 副主任
李小斌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莉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
杨 明 四级调研员
樊志芳 四级调研员
付兴和 一级主任科员
高进华 一级主任科员
颜金贵 二级主任科员
万 涛 三级主任科员
郑琦明 四级主任科员
樊国根 县中医院书记
鞠方锦 县人民医院书记
成 员:徐 刚、胡小明、吴 魁、饶凌云、杨凤玲、
叶伟伟、彭 磊、陈红玲、胡志华、王晨晖、喻 敏、金 立、徐龙梅、王 睿、赵 磊。
救灾防病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汛期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疾控股。下设5个专业工作组,负责救灾防病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一、防疫消杀组
范立新(组长)、聂国根、胡文庆、何 衍、付 雷。
二、巡回医疗组
一组 周国进(组长)、何安慰、王良金、吴芳菊。
二组 龚华国(组长)、陈三根、胡美凤、江志红、杨四春。
三组 朱清华(组长)、李卫胜、盛世平、胡德红、马凤兰
四组 吴文华(组长)、杨建中、严来保、赖科桑、邓 丹
三、血吸虫病防治组
夏华平(组长)、李小刚、胡利峰、万仁保、万里平、吴国胜、谢文彬、许胜文、陈 坚。
四、健康教育组
王晨晖(组长)、熊 剑、黄 燕、刘 萍、曾 盼、各乡镇
卫生院负责人。
五、后勤保障组
胡小明(组长)、卢 玲、王秀珍、涂平波、胡岩芳、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附件2
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统计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受灾基本情况 |
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
救灾防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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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数 |
受伤人数 |
死亡人数 |
损失金额(万元) |
倒塌房屋 |
造成危房 |
损失药物器械 |
损失大型设备 |
派出医疗防疫队 |
发放消杀药械 |
救治伤病人数 |
消毒面积(平方米)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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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折合金额(万元) |
数量 |
折合金额(万元) |
其中 |
折合金额(万元) |
其中 |
折合金额(万元) |
支 |
人数 |
药品(万元) |
器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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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平方米 |
间 |
平方米 |
药物(万元) |
器械(万元) |
X 光机 |
CT、核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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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损失药物器械一栏时,请在此注明药物名称、器械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县卫健委抚东堤(文港段)防洪抢险队伍名单
队 长: 李少华
副队长: 郑琦明
成 员: 高 远、彭 磊、胡 钰、涂迎春、徐 禹、
徐 刚、邓云侠、雷美华、方 进、王 睿、陈 欣、杨凡易、林浩辉、吴绍儒、邓明秋、王月春、涂志刚。
附件4
县卫健委2022年防汛点医疗防疫责任单位
防汛点 |
负责单位(卫生院) |
抚东堤(含南防洪堤) |
李渡、温圳、文港、泉岭、架桥 |
东干灌区 |
李渡、温圳、文港、泉岭、架桥、长山晏、张公、 罗溪、民和镇 |
衙前水库 |
衙前、下埠 |
钟岭水库 |
钟陵 |
军山湖(含英山堤) |
民和镇、七里、池溪、南台、钟陵、二塘、三阳集、梅庄、三里、罗溪 |
信西联圩 |
三里、二塘、梅庄 |
城区防洪 |
民和镇 |
秧塘水库 |
下埠、池溪、衙前 |
城郊堤 |
民和镇 |
陈家湖堤 |
三里、梅庄 |
罗溪堤 |
罗溪 |
五七堤 |
五里垦殖场 |
马咀堤 |
前坊、三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