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县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发展态势。
一、一季度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64亿元,增速7.0%,高于全省增速0.1个百分点;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2%,高于全市增速0.3个百分点,排全市第5位;工业用电量1.62亿度,增速9.62%。其中规模以上用电量0.71亿度,增速10.6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8%,低于全市增速12.3个百分点,排全市第11位;其中工业投资增速下降14.9%,增速排全市第8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79亿元,增长8.9%,高于全市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排全市第4位。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4.27亿元,增速36.0%,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6.2个百分点,排全市第3位。零售业商品销售额8.32亿元,增速-4.3%,排全市第12位。住宿业营业额0.42亿元,增速24.5%,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3.8个百分点,排全市第2位。餐饮业营业额3.68亿元,增速6.3%,排全市第7位;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52亿元,增长23.5%;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23.89亿元,增速-9.94%;商品房销售面积21.63万平方米,增长-7.44%;实现财政总收入11.8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亿元,增长0.4%,增速排全市并列第11位。1-3月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户,房地产业企业1户,合计新增7户。一季度上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38元,增速11.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97.21.57元,增速21.29%,上报的两个收入增速均高于去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