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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一件事联办办事指南(政策解读)

时间: 2023-07-26 17:3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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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二)《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银行卡。

特殊材料:

(失业登记)毕业证或肄业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人员提供)

(失业登记)退出现役佐证材料(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提供)

(失业登记)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佐证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人员提供)

(失业登记)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

(失业保险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提供)

(失业保险金)视同缴费材料。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中找到《失业一件事》,按要求进行办理。同时,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人社部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四、收费情况

本事项申报不收费

五、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人社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等。

六、受理模式

在线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七、办公地址

南昌市进贤县政府新区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1-85652832

八、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按规定提供预约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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