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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190-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2-01-04
    名  称: 进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进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进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内容涵盖进贤县水利局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进贤县水利局根据《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按照进贤县政府办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各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各科室主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实施了依申请公开管理信息制度,实现网上远程提交申请、受理、答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适时召开我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数量较低,以及对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进行解读。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由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各级各部门,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积极性和主动不高,忽略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强化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强化学习。按照县里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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