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钟陵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我乡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9年,全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办结率100%。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钟陵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主动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供给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工作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加快推进示范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全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9年,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财政决算预算汇总表、明细表,并将政府采购。
(三)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帮扶地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乡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部分乡、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0年的政务公开中予以逐步的落实和改进。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广播、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3.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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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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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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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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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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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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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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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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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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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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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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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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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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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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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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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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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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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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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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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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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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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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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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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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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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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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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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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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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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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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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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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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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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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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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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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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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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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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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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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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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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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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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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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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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存在公开意识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聚力公开重点高标准抓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对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加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聚焦能力建设高质量抓落实。整合政务公开力量和资源,建立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等机制,充分发挥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便民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