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进贤县是鄱阳湖南岸的湖滨地区,县域内湖泊、池塘、水库、河沟星罗棋布,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美称。为深入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增强养殖业竞争力,推动养殖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南昌市农业科学院、进贤县人民政府编制了《进贤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我县渔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江西省渔业条例》,制定了水域滩涂养殖相关规则。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渔业条例》、《进贤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理,亟待制定我县水域滩涂养殖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江西省渔业条例》;
3.《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 ;
4.《进贤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三、起草经过
2022年2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出,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渔业区域走访渔业生产养殖个体户、企业,尽快制定我县水域滩涂养殖管理办法,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规范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股、财务股抽调业务骨干,迅速奔赴全县各渔业重点乡镇和渔业养殖户进行调查。2022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进贤县水域滩涂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六条,县农业农村局是全县渔业行政主管单位,负责全县水域滩涂养殖证使用权及养殖证审批发放及监管等具体工作,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流程及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进贤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禁养区和限养区水域不得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并提交以下材料:1.养殖证申请表、承诺书(盖水域所属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公章);2.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水域所属地自然资源规划所提供的1:10000(万分之一)图纸,标出承包水域面积并在其上加盖自然资源规划所公章。水面承包合同原件(含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限。在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在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然日);若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