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涂家姜吴村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项目概况
因进贤县涂家姜吴村周边改造项目实施,需对民和镇涂家村委会姜吴村部分村民进行搬迁改造。本次农房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房地点为大路吴家安置点。
二、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原则及目的
征收补偿方案制定所遵循的原则是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公平征收原则,通过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来明确补偿工作具体行为,达到即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又使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目的。
三、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2023年8月2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进贤县城区规划内农房征收补偿办法》(进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进贤县涂家姜吴村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其发送到民和镇政府,民和镇政府将该方案张贴到被征迁村组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将文件发送到县直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对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主体进行了明确,即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为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过渡期限由 12个月调整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