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项目概况
因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实施,需对民和镇云桥村委会车家垄刘家整村进行搬迁改造。本次农房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房地点为大路吴家安置点。
二、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原则及目的
征收补偿方案制定所遵循的原则是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公平征收原则,通过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来明确补偿工作具体行为,达到即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又使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目的。
三、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2023年5月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进贤县城区规划内农房征收补偿办法》(进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其发送到民和镇政府,民和镇政府将该方案发放到被征迁村组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将文件发送到县直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对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方案中的人口认定时间进行了明确,认定截止时间确定为征收公告发布之日。
2.将实物安置过渡期限、过渡期生活补助期限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36个月,修改为“补偿期限至安置房交付为止,签约时支付24个月过渡费及生活补贴”。
3.因方案第六条安置房地点及选房办法中的关于过渡期限的条款与第五条补偿办法中的第(七)项“搬迁及过渡费标准”重复,删除了方案的六条安置房地点及选房办法中的关于过渡期限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