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我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起草了《进贤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现将工作报告简要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进贤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起草依据主要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第24条规定“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2022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报告》共分4个部分,包含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