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四统计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督察“回头看”,并对南昌市及东湖区、新建区开展延伸督察“回头看”。11月17日,督察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回头看”意见。为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安排、整改要求等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安排”部分提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
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中旬):成立县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31日):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对表整改台账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整改、联动整改,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完成。
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于2023年2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长期):集中整改后转化为常态化整改,持续推进长期性整改任务的落实。
“整改要求”部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