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进贤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亮点
(一)谋篇布局,统筹安排,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召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推进有方向、有重点、有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2022年9月21日邀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欢欢同志专题授课。县普法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宣传责任清单。
3.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紧抓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进贤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参照南昌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题安排,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安排相关单位资质人员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授课。
(二)严格程序、完善机制,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制度功能,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
1.强化对标对表,提升政府法务水平。全面落实《南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县政府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均按时完成目录编制和公布,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目标。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的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形式、审查程序等工作。
2.实现规范性文件源头管控、动态清理。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到程序合规、内容合法,严格把控备案时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做到应清必清、应改必改。2022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共计78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合同、协议5件,其他70件。2018年印发的《进贤县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工作管理细则》文件,与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2年新制定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存在部分冲突内容,目前已进入修改程序中。
(三)深化改革,聚力创新,持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聚力集成创新,深化简政放权,着力推进审批监管便利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服务效能。
1.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水平。聚焦数字赋能,激发政务服务创新活力,实现群众办事“简单事项自助办、一般事项引导办、复杂事项窗口办”的分类办事新模式。2022年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受理办件206732件,网上办受理149180件。为使企业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提供免费刻章、免费邮寄、免费复印服务,共为4946户新开办企业提供了免费刻章服务,为企业节省资金296万余元;共为企业群众免费邮寄800余件,为企业群众节省资金0.82万余元;共为企业群众免费复印37800余次,为企业群众节省资金3.8万余元。进贤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100%,政务大厅综窗设置率已达100%,政务大厅“好差评”系统共评价26496条,好评率100%。
2.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信用承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修复管理,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制定《进贤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已制定免罚清单的执法单位有:市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城管局等十六家;已制定“企业安静日”的单位有:交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七家。
(四)公开规范、强化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轻微违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专项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文件精神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优势,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为乡镇消防执法赋权。
2.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2年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执法证考试申领及换发行政执法证件975张,监督证108张。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局开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参培人员100余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涉及刑事司法事项的移送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检查实施清单数284项,双随机类型143项,重点监管类型141项,检查人员691人,检查对象6044家。录入执法案件244件,双随机事项与总事项占比达50.35%。
3.着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选县内各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件619件中的44个案件进行专案专查。成立以县政府法律顾问、县检察院和县直行政执法骨干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44宗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反馈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
(五)多措并举、普治结合,加强和创新治理现代化
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等各项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提升人民调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全县设有人民调解员4155名,专职调解员359人。提升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专职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全县建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66个,积极打造多元调解机构建设,成立进贤县“法院”+“妇联”家事纠纷调处中心、园区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委员会、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等。2022年发生各类纠纷调处1218件,调处成功1218件,成功率100%。
2.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八五”普法全面启动,制定《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效化,制定下发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压紧压实党政机关“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2022年全县共计开展180余场(次)普法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观看庭审旁听案件,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时刻绷紧法治之弦。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夯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召开全县“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会2次,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延伸到社区和工业园区。全年开办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轮训班2次,对全县630名“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了教育轮训,建立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四个一”常态化督导推进工作机制。全县“法律明白人”累计共有7900余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行政村积极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共建立法治讲堂261所、建立法治图书室(角)268个,法治类图书69720余册、组建法治志愿者队伍324支3371人、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291个、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443块。积极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这批建设示范点中,温圳镇罗家村和泉岭乡南岸村已分别成功申报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3.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出台《进贤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制定《进贤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主动对接园区、商会、企业,建立一批行政复议联系点。司法局依托司法所在全县设立了21个行政复议代办点。通过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22年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案件37件,收件后正式受理35件,现已审结的案件中终止行政复议13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9件。
4.健全法律服务体系。2022年新增7个工作站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立进贤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组建进贤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将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办公室设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4件,其中民事案件94件、刑事案件439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321万余元。其中,为残疾人提供帮助15件、为老年人提供帮助6件、未成年人法律帮助案件66件、妇女权利保护案件19件、农民工权利维护案件69件、农民权利保障案件204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1人,帮助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2件。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值班律师制度,建成值班律师资源库,明确值班律师职责,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制定《进贤县法律服务市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解决法律服务质量不高、律师行业市场乱象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组建“法律服务市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案件评查、实地调查等方式综合审查县内4家律师事务所、2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质的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向南昌市司法局报告,建议取缔2名工作者的执业资格、注销证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主要是:少数部门、乡镇街道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无专门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调整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全国、省示范创建指标存在很大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加强;行政诉讼胜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领域,乡镇此类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监管职责的边界不清晰,“裁执分离”模式机制尚未理顺;专业化法治力量配备不足,执法司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相对薄弱,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提升和解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参与人员及完成工作时间节点,并层层实化、具体化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考核督察。紧盯“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优化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改进考核方式,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任职和初任培训课程。
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学思想加强制度建设。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做好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文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科学编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各部门高水平建设法治进贤。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紧盯行政争议“双下降”目标任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法治示范县创建,争取县区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全省排名上游。
(二)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法治建设改革。围绕破解基层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散、执法扯皮多等突出问题,通过创新基层执法体制机制,建立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推动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把“数字化”改革、“无证明办事之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法治体系。
(三)逐步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聚力创新赋能,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完成情况可视化、便捷化、直观化,加强对人民政府开展决策事项工作的进度把握和总体协调,深化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统筹联动,抓好宣传推广,绘制可视化“合法性审查流程图”,畅通两级合法性审查交流渠道,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创新审查流程,确保审批过程高效化、规范化、公开化,努力实现“应审尽审”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延伸至村级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两公律师队伍,逐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律师万人比达到0.45,公职律师办公室增至3家单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放管服”“证照分离”“互联网+监管”改革,聚焦数字化建设,加快全省行政执法处罚办案系统的全面应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教科书式执法”,积极探索 “综合查一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分类开展集中专项监督、个案监督、案卷评查,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强化主体责任,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出庭又出声”,实现行政争议总量和败诉率稳步下降。
(五)构建严密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建设“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实。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衔接联动,全面落实决策、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整合法治建设领域社会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完善落实法治督察员参与法治督察工作各项保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分析研判和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探索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六)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县域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市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城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的作用,推进访调、诉调、警调协同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基层站、所的基础作用。鼓励和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