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府办发〔2023〕40号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贤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进贤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进贤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四统计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督察“回头看”,并对南昌市及东湖区、新建区开展延伸督察“回头看”。11月17日,督察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回头看”意见。为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把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新时代统计发展水平和监督效能,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更好服务进贤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工作安排
整改工作突出重点要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在前期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督察整改工作部署及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整改。集中整改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此后按照督察整改要求转化为常态化整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中旬)。成立县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主要内容,认真落实市县领导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31日)。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对表整改台账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整改、联动整改,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高质完成。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于2023年2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督促指导,查漏补缺、以点带面等工作,并负责汇总形成全县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2月8日前报市统计局。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长期)。集中整改后转化为常态化整改,持续推进长期性整改任务的落实。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改目标融入日常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实效,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体系,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检验,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进行再学习、再深化,进一步提升对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绩观。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做法,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实化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制定责任清单,实施清单闭环管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定期梳理汇总整改进度,每半月填写督察整改工作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整改的,要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改过程中推诿拖延、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重大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全面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狠抓依法治统,进一步营造良好统计生态。要积极推动督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用工作实绩来检验整改落实成效。要围绕加强统计工作、保障数据质量、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协同配合等方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附件:1-1.县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2.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1-3.信息报送指南
1-4.整改台账进度表(模板)
1-5.整改措施销号表
附件1-1
县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熊 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邓之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胡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 琪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万华东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童学谦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邬 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
万 琬 县委编办副主任
邹 琛 县发改委副主任
熊 伟 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胡美荣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熊三庄 县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章新武 县统计局副局长
付 伟 民和镇镇长
朱兴建 白圩乡乡长
雷 飞 长山晏乡常务副乡长
闵道毅 李渡镇镇长
叶 超 文港镇镇长
吴建洪 温圳镇镇长
万丽云 架桥镇镇长
陈 彤 泉岭乡乡长
雷春玲 张公镇镇长
方 华 罗溪镇镇长
吴亚峰 七里乡乡长
熊武辉 前坊镇镇长
文卫锋 三阳集乡乡长
范秀福 三里乡乡长
胡细敏 梅庄镇镇长
赵 阳 二塘乡乡长
彭继龙 钟陵乡乡长
熊春辉 南台乡乡长
揭小敏 池溪乡乡长
郑小红 衙前乡乡长
胡碧东 下埠集乡乡长
严 敏 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伟刚 县经开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余琪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章新武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2
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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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主要问题 |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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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贯彻有待深入 |
(一)一些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还不够,仍存在互相攀比、在数字上造假的问题 |
1.问卷调查显示,有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本地区领导干部尚未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困难,基层面临考核压力。 |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与贯彻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政绩观。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有关部门 各乡镇 城市社区管委会 经开区 |
2023年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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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
2.南昌市2021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街道)要根据基本单位数量相应配备统计人员”,但一些乡镇(街道)尚未配齐,如东湖区12个镇街仅有4名在编在岗统计人员,红谷滩区某街道应配备4名统计人员,实际仅有1人;还要求“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截至督察组进驻时,该措施尚未落实。 |
(2)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保障,落实落细省县相关文件要求,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积极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达标创建工作。 |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 县统计局 各乡镇 城市社区管委会 经开区 |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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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纳入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县综合考核。 |
县委组织部 县统计局 |
2023年1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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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未压紧压实 |
(一)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不够 |
3.2022年6月国家统计局已经对九江县湖口县、修水县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但截至督察组进驻时,九江县委、县政府尚未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 |
(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提升各层面特别是基层对案件的知晓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 城市社区管委会 经开区 |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
附件1-3
信息报送指南
为指导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各责任单位及时准确报送整改进展、整改成效等信息,现制定如下报送指南:
一、报送内容
按照《进贤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安排,整改期内主要报送两方面信息:
1.台账进展报告。2023年2月10日前,即集中整改期内每半月报送一次整改措施推进情况。
2.销号材料及时报告。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及时报送销号材料。
二、报送流程
1.台账进展报告。每条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调度梳理汇总本条措施整改进展情况,逐条填入整改台账进度表(见附件4)。整改台账进度表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加盖公章,分别在每月10日、25日17:00前报县整改办,逾期视为无进展。(将“加盖公章件扫描版+电子文档”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单位台账*月*日”,发赣政通。)
2.销号信息。对于完成的整改措施,各条措施的责任单位认真填写整改措施销号表(见附件5),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县整改办审核,研究确定是否可以销号并出具意见后,由县整改办按程序销号。
三、报送要求
1.台账进展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对措施进展进行提炼综述,力求言简意赅、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务求实效。例如: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列明什么时间,哪个会议,专题学习了什么,多少个单位多少人参加了学习等。
2.台账进展严格按照整改台账进度表(模板)(附件4)填写;销号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销号表(附件5)填写。
3.县有关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开区直接通过赣政通报县整改办,县整改办收集整理后统一报市整改办。
联系人:樊宇泽 ,联系电话:85622607
附件1-4
整改台账进度表(模板)
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限 |
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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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附件1-5
整改措施销号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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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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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完成时限: |
实际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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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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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办意见 |
备注:1.具体问题一栏按照整改工作清单所列出的12个具体问题标注序号,填写问题;2.整改措施一栏,需单条填写;3.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责任单位存档,一份附佐证材料报送县整改办。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