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县医疗保障局规章、文件;
2.县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4.民生热点政策解读;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进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jxx.nc.gov.cn)。
2.“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进贤县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791-85650766
通信地址:进贤县文化广播电视大楼708
邮政编码:3317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申请获取,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机关依据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进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要求申请人补正。
(2)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6)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