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温圳镇人民政府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温圳镇镇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不公开3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内容
(一)公开目录
1、镇政府公开年报
2、镇政府领导及分工
3、镇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本镇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7、镇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8、本镇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镇网址为,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政府网(http://jxx.nc.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镇政府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温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进贤县温圳镇前进路116号;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791-85548798;邮编:331721
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编:331721,邮寄至本单位主管政务公开工作部门。
(二)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温圳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单位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各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进贤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