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进贤县气象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本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进贤县气象局单位领导及分工;
2.进贤县气象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场所、联系电话;
3.进贤县气象局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进贤县气象局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其他工作信息;
5.进贤县气象局人事任免信息;
6.进贤县气象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进贤县气象局专项应急预案;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编排体系
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进行编排。组配分类有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