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进贤县海博口腔门诊部(个体)向我委提出拟在 进贤县民和镇滨湖大道1268号青岚名居6号楼101号铺执业登记申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拟登记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进贤县海博口腔门诊部(个体)
2、拟登记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3、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 进贤海博口腔门诊部
4、拟登记医疗机构选址: 进贤县民和镇滨湖大道1268号青岚名居6号楼101号铺
5、拟登记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登记医疗机构牙椅:4张
7、拟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进贤县卫健委窗口;
联系电话:0791-85622786;
地址:进贤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卫健委窗口。
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委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组织专家对该机构的执业条件开展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