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的规定,经审核,我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万建锋的诊所(备案)执业登记申请。现将该诊所(备案)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进贤健宇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诊疗科目:内科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万建锋(吴怡玲)
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医疗机构地址:进贤县民和镇五七路世纪名城108、109号
服务对象:社会
(备案)执业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