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2024年,我局将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工作的推动落实上来,把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这一核心要领和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化为谋划推动我局未来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全力以赴做好自然资源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确定的“三区三线”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积极与省市进行沟通对接。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全县各乡镇中心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力争明年年初形成初步规划文本。
二是继续做好用地报批工作,重点保障民生工程、合作办园,重大基础设施、新兴业态项目、民和镇安置等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净地”出让原则,持续推进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强化“亩均论英雄”,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深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人脸识别、移动支付等在不动产登记场景应用,有效支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落地见效,鼓励提升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比例。
五是加大监管处置力度,加强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工作,定时抽查,对未及时开工督促加快开工建设。做好批而未用、批而未供消减工作,争取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指标。
六是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对人对事查处到位,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继续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和动态巡查工作,持续遏制违法用地增多态势。
七是继续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管,依托卫片执法、土地巡查等各种执法手段,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新增行为。
九是加速推进旱改水项目及督促相关乡镇加快实施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尽量做到能改则改,应改尽改,争取最大化地通过省、部的审核。
十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密组织架构、理顺组织关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把党章作为必修课,组织开展党章专题交流学习。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14 个。编制人数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6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6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 35人,其中:在职人数 16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9 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483.31 万元,较上年减少 1184.5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30.9 万元;其他收入 146.31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483.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84.59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83.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2.3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55.2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9.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3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0.26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29.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83.1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9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76 万元;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55.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9.8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9.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9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8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30.9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92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89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8.0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55.2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3.4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3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02.28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9.7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92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比上年增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所有车辆均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运行维护费由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