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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 2014-12-31 23:4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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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622671,电子邮箱:jxx@nc.gov.cn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我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66名全职、11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在进贤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辟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查阅室,利用进贤县电视台等媒体,各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建立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底,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14年,结合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各公开主体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办事机构、责任人员,不断健全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多方互动的工作格局,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76人,其中专职66人,兼职110人,保证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组织和推进。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针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网试运行,开展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各部门及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轮训,全市共培训工作人员240人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累计主动公开26765条。2014年,全县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1件,答复率达10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县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二是工作机制和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在2015年的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向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宣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组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微机应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8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8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6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5

 
 

五、行政诉讼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6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人员数

 
 

 
 

 6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6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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