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具有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县综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计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A、B、C三类,分别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A类:李渡镇、三阳集乡、文港镇、张公镇、钟陵乡、罗溪镇、架桥镇、产业园、泉岭乡、三里乡、温圳镇、民和镇、南台乡、白圩乡、七里乡、前坊镇、下埠集乡、衙前乡、长山晏乡、二塘乡、池溪乡、梅庄镇
B类: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数局
C类:县经开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非重点政务公开单位以及其他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以上各单位信息公开精准度、政策解读有效率和政务公开规范性等内容。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县大数据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照2023年度进贤县综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评分标准,逐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前,将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996204640@qq.com;联系电话:85665159
(二)过程测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2023年在落实上级布置的日常工作任以及政务公开创新工作进行测评。工作中被国家、省、市、县政务部门公开通报问题的,在年度得分基础上每次分别扣5分、2分、1分、0.5分。对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政务公开工作表扬或表彰的,在年度得分基础上每次分别加5分、2分、1分、0.5分。
(三)工作评估。县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对出现工作失误,如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涉敏信息等问题、政务新媒体未定期更新等,每发现一处错误扣该单位0.5分。
(四)综合计分。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大数据中心根据单位自查、过程测评和工作评估情况,综合形成各乡镇、各相关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计分结果。
四、计分结果运用
(一)县政府办公室将2023年度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计分结果报县考核办,计入2023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二)由县政府办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表彰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先进单位个数按A类3个、B类3个、C类1个确定。
附件:2023年度进贤县综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