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和协调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十一)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科技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全力建设区域科创中心,为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强化科技企业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大力实施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工程,深入开展“预见独角兽计划”,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力争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30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力争总数占全省的30%,瞪羚独角兽企业数达130家。持续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攻坚行动,推动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引导鼓励全市科技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继续实施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政策,修订完善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政策,力争2022年研发经费强度达到2.0%。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围绕传感器领域,高标准谋划和建设中国(南昌)科学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争取布局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奠定扎实的基础。全力支持江西省首家省实验室复合半导体实验室建设。跟踪服务好已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效显现。开展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组建工作,力争新组建45家市级研发平台,择优推荐条件成熟的市级平台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推进由我市牵头的省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提升省会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支撑产业链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着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鼓励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牵头建设或管理运营专业化创新载体;鼓励更多战略新兴产业主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
(三)引育高端创新人才。重点支持近年来在我市创办了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业人才,加大对往年“双百计划”项目和“洪城计划”落户项目的跟踪管理,继续积极支持推荐高层次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一村一品”“滕王阁友谊奖”“人才活动周”等大力引导、培育、集聚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省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积极挖掘人才、发现人才、选好人才、留住人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拟定推出科技人才新政,并尽快推动新政落地,为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活动提供项目支持。
(四)实施科技攻关项目。紧扣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好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好2022年“揭榜挂帅”项目,发布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企业需求,组织实施5个左右“揭榜挂帅”项目,吸引国内顶尖创新团队揭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组织企业和高校紧密合作,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力争省市重大项目立项20项以上。抓好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省虚拟现实关键应用技术攻关专项,引导企业加强对数字化、数据化的信息利用,重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
(五)加快成果转化转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专项政策,依托南昌科技广场(江西省技术交易市场),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加大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力度,促进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昌转移转化。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力度,力争“洪城科贷通”入库企业超150家,放贷企业超90家,“洪城科贷通”合作银行超4家,探索实施市县合作模式,持续做好科技保险工作,为科技企业创新降低风险。着力推进与驻昌高校的科技合作,梳理一批项目合作清单,以项目促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港珠澳大湾区等科技创新区域建设工作,努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共同推进长江中游群省会城市科技合作。落实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继续实施好《南昌市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暂行办法》,充分挖掘技术合同登记潜力,力争全年补助金额突破1000万元,全市技术合同成交突破160亿元。
(六)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优化管理服务手段,培育工业特派员,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以“科技活动周”为载体,开展“下县区、走园区、进厂区”科技政策宣讲活动,组织科技服务小分队送科技下乡。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科技项目申报、技术成果交易等一系列培训活动,实现所有县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全覆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强化科研诚信建设,构建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细化松绑减负刚性措施,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把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激发出来。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科技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南昌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10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0人。实有人数16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8人,包括行政人员3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1人;离休人员小计2人;退休人员小计6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56.47万元,比上年增加713.19万元,增长3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了事业收入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19万元;事业收入3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056.47万元,比上年增加713.19万元,增长30.4%,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日常公用支出增加所致。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08.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6.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15.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0万元、资本性支出8.25万元;项目支出4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7.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61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1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5万元;资本性支出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9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8.19万元,增长14.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25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43.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5.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0万元,资本性支出8.25万元。项目支出4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9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69.63万元。较上年增加313.04万元,增长1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南昌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房租费项目:
1)项目概述:解决中心职工办公用房问题,保障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昌市2022年度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调配方案》、《关于解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回函》文件相关规定,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租赁南昌日报社办公楼,满足办公需求。
3)实施主体:南昌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5.98240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办公场所租赁面积=472.21㎡
质量指标:租赁面积使用率=100%
时效指标:房租支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租金=100%
社会效益指标:单位办公环境改善情况 提升
满意度指标:单位职工满意度≥95%
2、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专线宽带费
1)项目概述:购买网络带宽专线上下行100M,确保网络平台正常运行及科技资源共享的有效支撑。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0〕896号)文件精神设立的独享带宽,上、下行速率100M,具有固定公网ip地址,确保系统数据传输的稳定与可靠,提升科技资源的共享效率和质量,推动科技资源的应用范围和传播,促进科技资源的发展和进步,为科技资源共享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3)实施主体: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专线带宽采购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专线宽带验收达标率(100%)/专线设备正常运行率(100%)
时效指标:专线带宽接通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信息化运营成本(12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重大事故导致经济损失次数(0次)
社会效益指标:科技资源共享有效支撑(有效支撑)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5.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6.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比上年减少3.4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