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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1  访问量:

赣高企认发[2017]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根据国家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重新制定了《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原印发的《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赣高企认办〔2011〕9号)废除。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受理处: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陈咏珊  李长禄

联系电话:0791-86253496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工作规程(暂行)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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