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4〕116号
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和南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南昌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洪科字〔2024〕6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3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现将拟兑现奖励情况公示如下:
1.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包括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培育库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
2.取消2024年7月26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执行信息的江西友豪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奖励兑现资格;取消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的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神州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小核桃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亿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恩惠医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华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江西佳银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晶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的奖励兑现资格。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兑现奖励情况和取消兑现奖励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大楼四楼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纪委0791-83884271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0791-83884249
附件: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兑现资金安排汇总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