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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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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6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汇总2022年度南昌市林业局各科室、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2022年度南昌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报。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2433,邮编:330038,联系电话: 0791-839865910791-83986595(传真))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南昌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南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效有序的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南昌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 南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生态南昌网http://lyj.nc.gov.cn)、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机关信息查阅点、部门信箱、政务微博(南昌林业发布)、微信公众号(生态南昌)等。据统计,截至2022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22条,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2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39宗;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0起;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22个,总金额657.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受理,按期回复,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度全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无超期情况,未收取费用。与此同时,通过各渠道受理群众诉求共16件次,生成有效工单8,其中,微信公众号受理2件、局长信箱受理8件、政务微博受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我局先后完善制定了《南昌市林业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南昌市林业局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南昌市林业局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方案》、《南昌市林业局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南昌市林业局定密管理工作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积极做好网站日常检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做好日常维护整改工作,使网站健康有序、信息发布精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开质量和实效获得了提升,但对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群众关切的内容主动公开意识和力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宣传解读的方式和质量有待改进提升;三是部分平台数字化利用仍需进一步推进;四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积极主动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公告栏、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等平台渠道,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权威性、便捷性,优化充实信息发布栏目,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和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标准,切实深入领会贯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四是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公文处理工作规则,结合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审核办理,同步要求报送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实现精准解读。

五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素养。制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增强信息公开队伍的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和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报告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昌市林业局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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