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为把我市打造成为带动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创建工作,夯实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整体效能,努力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做好“救急难”试点工作,全程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在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进“救急难”工作。规范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建立化解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市临时救助相关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作用,服务政府专项救助。加大新增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核查工作力度,启动申请公租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民生工程要求,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差距。四是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提升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三方网上同步结算。五是强化农村五保和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敬老院安全管理机制,有序开展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和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二、深化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创双拥模范城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国检、省检各项创建指标、细则要求,将各项考核标准细化分解落实到工作中,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做好驻昌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发放、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的休养等工作。二是做好优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优抚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确保优抚数据库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做好《烈士证书》和《军人残疾证》换发后的相关工作。做好部分复退军人维稳工作,继续加强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三是做好安置工作。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全面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导承训机构完成退役士兵年度培训任务,确保退役士兵100%知晓政策,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加强市军休一所、二所管理,实行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服务管理机构经费分账核算。确保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达到优质快速、持续准确、安全保密的要求。
三、强化减灾救灾应急工作能力
一是全力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以洪涝、台风、干旱、山体滑坡等灾害为重点,扎实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及时救助受灾群众。积极做好灾后重建,抓好倒房重建与农房改造工作衔接。二是继续推动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应急救助、过渡性救助、倒房重建补助、冬春救助为主体的灾害救助体系。三是推进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提升灾害信息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四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五是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扩大减灾示范社区覆盖面和参与度,完善社区灾害应急预案和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开展社区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六是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巨灾保险工作。
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依法依规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巩固换届选举成果,认真做好新当选村(居)委会干部履职培训工作,提升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的履职能力。完善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探索推广以村(居)民理事会为主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居)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城乡精品社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深入推进社区减负试点工作,适时在全市推广。结合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抓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做好2015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进政府及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积极开展公益创投项目,适当增加项目资金。积极筹建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加大协调力度,解决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税费减免等问题。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扩大党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五、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国家部委配套政策为重点,出台相关文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重点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土地供应、布局规划、税费减免、融资贷款、风险防范、人才队伍建设等瓶颈问题。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总体布局进行宏观调控,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区进行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优先发展养老机构、居家老人服务、空巢老人紧急呼叫援助,医疗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旅游观光、文体教育等项目。鼓励企业研发老年人用品,支持开办老年人用品市场。三是继续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推进老年养护机构和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多元主体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高日间照料服务覆盖面。四是探索建设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五是继续做好老龄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县(区)、开发(新)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督导工作力度。
六、健全福利政策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儿童保障体系。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探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弃婴安全岛和弃婴观察救治中心建设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弃婴救助模式。认真做好“孤儿助学”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孤儿顺利上学。二是切实抓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其他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对急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创新慈善超市建设和管理,使用专门的财务管理软件,做到台账记录准确、款物往来清晰。推进“南昌慈善日”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完善慈善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方式,确保慈善透明运行,提高各级慈善会的组织公信力。四是加强社会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民政部、省民政厅等各级开展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逐级培训的方式,提高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行福利机构院长资质培训和福利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社会福利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五是创新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创新销售方式,加强站点建设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年度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七、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专项社会事务服务工作。总结巩固去年清明冬至活动经验成果,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完善文明祭扫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含县区)公墓内全面实施“禁鞭禁燃禁售”文明祭扫。深化殡葬“治陋治乱”专项行动,治理丧葬陋习,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重点抓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一条龙”惠民便民服务模式。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收养评估试点工作要求,做好收养家庭评估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健全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地名信息管理制度、地名命名更名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产权发证环节及标准地名使用情况,以及交通指示牌、各类地图使用地名情况监察,净化地名环境。加强地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设置、更新破损的路牌。加快地名文化建设,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三是做好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研,稳妥做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勘界收尾工作以及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检任务。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创建机制,巩固和扩大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边界环境。
八、完善民政能力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工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民政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落实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服务零投诉。全力做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收官工作,科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继续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建设,完成“南昌民政网”升级改版工作。做好综治信访安全维稳工作,维护民政系统和谐稳定。加大民政宣传力度,扩大民政工作影响。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力度,做到规范操作、透明运行。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南昌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个相关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基层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等机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村(社区)干部、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工作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四是扎实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完成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红谷滩分院、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老年福利院项目三期工程、市殡仪馆馆区改扩建工程、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南昌西军供分站、南昌军供站向塘供应保障点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