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新)区社发局,机关各处室:
2007年,是全面贯彻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开创南昌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市、快速和谐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现将《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民政 工作要点 2007年 通知
抄 报: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
南昌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1月8日印发
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0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七大将要召开,也是民政系统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以关注民生为主线,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为主要任务,为构建和谐平安南昌,实现富民强市、快速和谐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树立一个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个目标。树立一个理念,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城乡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和双拥工作重点;实现五个目标,即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行政管理和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
围绕我市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在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为目标,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在探索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工作。市、县两级配套资金要按低保对象人数列支低保金,并按时足额到位。提高补助水平,重点提高常补对象的补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差达到100元,常补对象人均补差达到150元以上(其中县不低于150元,城区不低于210元)。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农村低保工作。要按保障人数列支低保金,并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30元以上,保障资金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出台《南昌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评估办法》,为基层核定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提供政策依据。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落实“以户救助”和分类救助,加强动态管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建立“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结算”的运行机制。市、县两级按照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数列支配套资金并足额到位。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水平,救助资金年度支出率不少于资金总额的80%,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本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保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应保尽保,凭证供养,供养资金通过银行按季按标准发放。下大力气完善和实施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服务人员的上岗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在院老人的生活质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及时足额领取供养金,着力提高分散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救灾工作。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灾情信息报送快捷、准确;灾民应急救助及时有效,通过建立有效的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重大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吃、穿、住、饮用水、医等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恢复重建管理规范,灾民倒房重建完成率100%;春荒、冬令救济规范有序,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强化救助管理站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据“两个规范”,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加强流浪儿童保护性救助工作,完成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软、硬件建设。同时,做好救助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落实教育、住房、就业等各项配套救助措施。
(二)以实现广泛的基层民主为目标,建立完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体系
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积极推进“八进社区”工作,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街道社区“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人性化”建设,完成社区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制定《南昌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社区干部管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家委会和城中村改革进程,城中村改革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逐步完成“村改居”工作。继续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
积极推进农村村落社区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完善村落社区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村落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村组组织牵头、志愿者协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村落社区建设运行机制落到实处,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村落社区建设的投入。培育和发展村落社区组织,充分发挥村落社区组织的作用,丰富和完善“一会五站”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星级村落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村落社区与城市社区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城乡社区协调发展。
深化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财务公开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村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以实现牢固的军民团结为目标,建立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以我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双拥优抚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制度和服务措施,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严格按照赣民发〔2005〕16号、赣民字〔2005〕99号和100号文件规定,实施抚恤补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不少于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总人数的30%。及时足额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得到具体落实,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对象的定额医疗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450元,优抚医疗政策及享受对象在定点医院显目位置公示,乡镇普遍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健康档案。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问题,新建、改建房屋悬挂省厅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县(区)9月底前出台义务兵家庭当年优待标准文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兑现标准不低于农村居民平均消费支出,10月底前将各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兑现标准(绝对数)在党报上公示并发放到位。落实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完好,管理制度健全;光荣院软、硬件建设达到省厅有关要求,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力争城镇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95%以上。推进安置改革,确保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70%以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队,全面完成年度军休干部移交安置任务,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到实处。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实行军休干部生活费社会化发放。
(四)以实现规范的行政管理为目标,建立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在城市,重点培育行业协会,特别是参与世贸经济活动的新兴产业及服务业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农村,大力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完成民间组织基本情况的录入并提交电子文本,总结加快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管理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好社区民间组织作用的调研。完善南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加强民间组织监管力度,推进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区划工作。以界线联检为抓手,依法管理边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边界纠纷,创建平安边界。认真审核县(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严格按程序申报办理行政区划调整手续。
殡葬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推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明确划分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继续整治乱埋乱葬。大力推进丧俗改革,县城镇以上城市城区没有搭建灵棚、游丧现象。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婚姻登记工作。大力推进“示范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争取在2007年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处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标准。抓好婚姻档案和婚姻证件管理,及时做好婚姻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严肃婚姻证件的管理工作,保证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在2007年实现全市婚姻登记网络化。
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全市收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登记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严把收养登记质量关,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五)以实现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为目标,建立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就业等各项政策,按时完成2007年度“明天计划”任务,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启动和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促进儿童抚育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福利机构等级评定”活动,促进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大力实施“霞光计划”,加强福利机构的管理和建设,改善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确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城市“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按照“政事分离”的原则,积极探索福利院公办民营的多种运营模式,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新办民办福利机构不少于3家。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培育和拓展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一步扩大销售网络,巩固电脑票整体销量,提升中福在线的销量比重,努力开拓网点即开票销售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完成全年按6亿元分解的销售任务。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鼓励支持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同时,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基层民政组织的建设;加大老龄工作力度,解决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水库移民工作;积极争取各项事业经费的投入,严格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本着为民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精神,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此外,信息宣传、综治维稳、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双创工作、信息化建设等都要与时俱进和发挥效用,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