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聚焦“三基”职责,聚焦建设“六个江西”,聚焦“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使命意识、全局意识、问题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安全意识,以为民之心牟利民之策、以实干之为办惠民之事,持续建设法治民政、智慧民政、温暖民政、专业民政、勤廉民政、安全民政,全力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为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实现“两个大幅提升”贡献民政力量,在“彰显省会担当”中展现民政作为。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市民政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效。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数、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南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服务大局意识,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全力以赴保平安保稳定。按照“乙类乙管”新形势、新要求,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村(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作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落实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3.积极助力稳经济稳就业。依托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民政阵地平台开辟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以及困难群众就业。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帮助会员企业纾困解难。积极融入数字经济,持续完善南昌兜底扶贫、救助和养老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和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加强与“赣服通”“赣政通”“政务服务网”“i南昌”融合,实现更多民政事项“一网通办”。
4.更好发挥行政区划和地名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提升科学性、统筹性;稳妥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级行政区划布局设置,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制定我市第五轮界线联合检查规划,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命名若干个优秀地名文化遗产。推进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三、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着力推进主动发现机制,构建主动发现网络。加快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6.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915元,增长60元;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90元,增长70元;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80元、220元、22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500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7.提升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核查,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落实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探视巡访工作。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开展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摸底筛查和能力评估,支持精神障碍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建设,组织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日常监管,推动区域中心救助管理机构提质增效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出台南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实施方案,探索多元化寻亲渠道,建立长效安置机制。深入开展冬春救助“百日行动”、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五社联动”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8.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评三星级以上“幸福社区”超110个;组织参加全省首届“幸福社区”慈善公益创投大赛。深入推进村(社区)“365天服务不打烊”。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性目录清单。组建南昌市“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库”,为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理论研究、总结特色经验、强化宣传推广。按照省统一部署规范“村改居”、新设居委会工作。打造一批议事协商示范社区,总结全国村级协商议事试验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持续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规范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9.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出台《南昌市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南昌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选树一批服务好、质量高,有口碑、有影响、有品牌的示范性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大力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10.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彩事业。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强慈善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畅通慈善捐赠渠道,发展“互联网+慈善”,力争慈善捐赠体量增长20%;推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等监督管理,完成南昌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南昌慈善总会社会化运营改革。加强福彩销售规范管理,推动渠道网点不断提质增量,确保全市福彩销售总量稳步增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11.壮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规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内部治理,持续开展社工站“六化”建设,做强本土社工服务机构。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大力提高持证社工总量。探索实施“萤火联动”社工站助力项目,创新政校合作新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政策,全面推开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大力推广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升系统活跃志愿者的比例,探索创新志愿者保险保障机制。
12.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各行政村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婚嫁彩礼限额标准。抓好基层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培训。建立村级婚丧喜庆事宜登记报备制度,每季度开展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建好用好婚姻登记场所和户外颁证场所,加大优秀礼俗文化服务供给。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推动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13.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出台《南昌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床位跟着老年人走”。支持4家县(区)福利院实施失能护理改造和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新增1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个老年助餐点;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支持4家县(区)福利院配建医务室、护理站等,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10家,打造4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上门”的养老服务。开展助餐服务行动,探索“中央厨房+社区食堂+配餐点”等多种模式。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本土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1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提升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精准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三年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巡访探视,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留守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市县乡未保工作机构(站点)服务能力,新增一批社区未成年人课外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开展儿童收养普法宣传,指导评估机构做好家庭收养能力评估。
15.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研究出台殡仪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等政策文件,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市殡仪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接续打造示范性殡葬设施建设,提高设施配套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六惠民”“六便民”殡葬服务,打造“鲜花服务队”“阳光车队”,推进服务关口前移,开展上门服务。持续抓好殡葬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拓展殡葬改革成果,保障群众合法丧葬权益。推进智慧殡葬建设,扎实推进“身后一件事”联办。持续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做好冬至、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
16.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支持建设集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姻文化宣教、结婚颁证、简约婚礼为一体的婚姻服务场所,推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颁证服务全覆盖,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相关工作。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展现民政新形象新面貌
17.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党建+”系列行动,不断将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模式融入民政各项工作发展。加强局属各单位和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擦亮基层民政党建品牌。持续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引导带动民政干部在为民服务上创新创优。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规范谈话提醒、“一把手”监督等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开展“4+X”专项整治、“小鬼难缠”活动,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19.抓好巡视、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效性、具体性、针对性,抓好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回头看”,并扩大审计覆盖面,健全完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0.提升民政基础保障能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抓好《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出台《南昌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构建部门联动的“大监管”格局。强化社会组织、养老服务领域登记备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推动乡镇民政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乡镇敬老院、社会工作站、未保工作站等基层民政阵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级。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抓好91项重大工程任务落实和民政领域项目实施。开展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新征程、新理念、新技能”民政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既懂专业又懂标准管理的民政人才队伍。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管、统计工作和政策理论研究。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